1.招标条件
******有限公司的“绍芯谷”曹娥江沿岸更新改造项目施工、监理招标代理(含编标、跟审)招标申请已经相关管理机构批准,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规定,现公开发布招标公告。有关内容如下: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绍兴市袍江马海片区。
2.2 建设规模:西起新闸江路,东至袍江大桥。路线全长约6公里,道路路基宽24米,工程建设内容主要包括:道路工程、桥梁工程、交通工程、排水工程、景观绿化等工程。
2.3 本项目工程投资估算约77528万元,其中建安费51896万元。招标上限价:223.0229万元(其中招标代理费40.9709万元;全过程跟踪审计费182.052万元)。
2.4 招标范围:(1)本项目的施工、监理等招标代理;主要工作包括制定招标采购计划、编制招标文件、组织招标评标全过程工作、协助业主选定中标单位及合同谈判等一切工程项目相关的招标代理工作;(2)本项目范围内工程量清单编制、招标控制价(参考标底)编制、施工阶段全过程跟踪审计等服务内容。
招标代理业务范围:招标前期征询、拟定招标方案、协助委托人向主管部门办理招标申请及有关手续、编制招标文件和资格预审文件、发布招标信息、接受报名、协助委托人组织投标人资格预审、资格预审结果公示、投标保证金通知、发放招标文件、组织踏勘现场和答疑会、编制答疑纪要及招标文件补充、澄清文件、组织开标、评标和定标、中标公示、办理招标全过程备案手续、发放中标通知书、投标保证金退还通知、协助拟定合同;项目建设过程中有关咨询业务等与招标代理业务一切有关的服务。
咨询业务范围:主要包括该工程范围内的工程量清单编制、招标控制价(参考标底)编制、施工阶段全过程跟踪审计。
主要内容如下(包括但不限于):
(1)工程量清单及招标控制价(参考标底)的编制;
(2)制定造价控制的实施流程,对承包人报送的工程预算进行审核,确定造价控制目标;
(3)根据施工承包合同、进度计划,编制用款计划书;
(4)参与造价咨询有关的工程会议,对会议涉及内容的经济性提出专业意见;
(5)负责对承包人报送的每月(期)完成进度款月报表进行审核,并提出当月(期)付款建议书;
(6)承发包方提出索赔时,凭据合同和有关法律、法规,提供咨询意见;
(7)协助建设单位及时审核因设计变更、现场签证等发生的费用,相应调整造价控制目标,并向建设单位提供造价控制动态分析报告;
(8)对已签复的施工变更或设计变更联系单,做好联系单汇总台账,方便业主查看;
(9)会同建设单位办理工程竣工结算,并根据日常跟踪审计情况及资料,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提供完整的资料;
(10)提供与造价咨询相关的人工、材料、设备等造价信息和其他咨询服务;
(11)对于隐蔽工程及今后在审计过程中无法查看、复原等的施工方法,应做好及时拍照存档,以便结算审计人员查看;
(12)通过对工程项目施工阶段的现场跟踪,就工程项目实施过程中所涉及的合同管理、工程变更、现场签证、材料价格及形象进度等涉及工程费用方面的问题配合建设单位提供咨询和控制;
(13)对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的各项内控制度提出合理化建议和意见,完善建设项目现场管理制度;协助建设单位做好对施工合同、监理合同及第三方服务类中介合同等与本工程相关的所有委托合同的审核咨询工作,并建立合同台账,及时更新;
(14)跟踪审计需符合浙审投〔2014〕27 号《浙江省政府投资项目跟踪审计实施细则》;
(15)根据日常跟踪审计情况及资料做好对施工单位工程结算送审资料完整性、真实性、准确性的审核工作;
(16)应仔细阅读标底中清单描述,了解清单中的工作内容,施工方若出现局部描述抛项或漏项,应及时通知业主并进行整改,无法整改的,应及时拍照存档。
(17)中标后需提供全过程造价工程的咨询控制方案。
(18)对项目范围内容进行结算初审,出具审计报告,配合后续的各级审计部门或财政部门的审计工作。
(19)其他以上内容不包括的全过程造价控制工作内容。
2.5 服务期:自签订合同之日起,至项目结算审计完成、工程保修期满且完成招标范围内所有工作内容之日止。
2.6质量要求:优质服务。
2.7 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业绩要求:投标人自2020年1月1日以来完成过公开招标的单个工程建安造价在1亿元及以上市政道路工程或公路工程招标代理及造价咨询(控制价编制)项目业绩。证明材料:需提供招标代理及造价咨询合同、招标公告网页截图、施工中标通知书及招标控制价造价咨询报告书盖章页(加盖编制单位公章、建设单位公章及人员资格章)。业绩认定时间、认定金额以施工中标通知书为准,招标代理及造价咨询须为同一个项目,同一项目不同标段的工程施工中标通知书的金额不累计。上述材料无法体现业绩要求内容的,还须提供业主证明(加盖业主公章)。
项目负责人要求:具有一级注册造价师工程师执业资格(2018年7月20日发布“建人[2018]67号”文件之前取得的造价工程师与一级等同,下同)。项目负责人应为投标人在职职工(不包括离退休返聘人员),须提供缴费期限包含2025年1月至2025年3月的投标人所属社保机构养老保险交纳清单或证明为准【缴费单位和投标人名称必须一致,并加盖社保缴费证明专用章(非独立法人的分公司社保证明有效)】,以投标人所属社保机构出具的盖有社保部门专用章(或电子专用章)的社保证明件为准;若为事业编制的,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4.3驻场人员要求:有一级注册造价师工程师执业资格(2018年7月20日发布“建人[2018]67号”文件之前取得的造价工程师与一级等同,下同)。驻场人员应为投标人在职职工(不包括离退休返聘人员),须提供缴费期限包含2025年1月至2025年3月的投标人所属社保机构养老保险交纳清单或证明为准【缴费单位和投标人名称必须一致,并加盖社保缴费证明专用章(非独立法人的分公司社保证明有效)】,以投标人所属社保机构出具的盖有社保部门专用章(或电子专用章)的社保证明件为准;若为事业编制的,提供相关证明材料。驻场人员是除项目负责人以外的人员。
3.2其他资格条件: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
(2)企业近三年内没有因受到相关行政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后按规定不能参与投标的情形;(需提供承诺书)。
(3)企业近三年内在中国裁判文书网中没有行贿等犯罪记录;(需提供承诺书)。
(4)未被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 )、“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需提供承诺书)。
3.3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4.获取招标文件
4.1时间:2025年04月28 日至2025年05月2 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 ,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线上获取法定节假日均可)
4.2地点(网址):绍兴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
4.3方式:投标人登陆绍兴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 ,在线申请获取招标文件(在绍兴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主页“投标人入口”登录后,点击【网上报名】-【项目报名】,找到对应项目,点击报名。完成后在【已报名项目】-【报名详细】中获取招标文件)。
4.4售价(元):0
说明:如遇两家(含)以上已签到供应商的IP地址相同,系统自动触发预警,并提示"响应无效"的当场拒收此类响应文件。
5.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5.1招标人不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不召开投标预备会。
5.2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5年05月9 日09:30(北京时间)
5.3投标地点(网址):本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交易,投标人须通过绍兴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电子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将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提交到绍兴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
5.4开标时间:2025年05月9 日09:30(北京时间)
5.5开标地点(网址):绍兴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 )
6.其他有关内容
6.1投标保证金:4万;
投标保证金的到账截止时间:2025年05月8日 15点00分00秒(北京时间)。项目报名成功后,供应商通过登录绍兴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在本项目中获取相应的虚拟子账号,并将保证金由供应商的投标人账户汇出(户名和投标人名称一致)一次性缴入该虚拟子账号。
如供应商选择电子保函方式缴纳投标保证金的:登录绍兴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在本项目中购买电子保函(具体详见“绍兴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电子保函操作指南”******/detail?articleId=353)。
************银行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
6.2评标入围方法:全部入围。
6.3评标方法:综合评分法(设技术(资信)标)。
6.4中标方式:总得分第一名为中标候选人。
6.5投标文件的递交: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25年05月9 日09:30,地点为绍兴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
7.公告与招标文件不一致性
若本公告相关内容与正式发出的招标文件不一致,以正式发出的招标文件为准。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绍兴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上发布。
9.其他补充事宜
9.1投标人认为招标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招标文件获取期间,在绍兴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投标人对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项目监督单位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绍兴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资料下载”专区下载。
9.2投标人在使用系统进行投标的过程中遇到涉及平台使用的任何问题,可致电绍兴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技术支持热线咨询:0575-******/******/******。
9.3绍兴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系统使用费收取按照绍兴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公示的收费标准执行,本项目成交系统使用费为成交金额200万(含)以下收取每标段1500元,成交金额200万以上收取每标段4000元。中标人在系统使用费订单生成后五日内未完成支付的,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
10.联系方式
******有限公司
联系人:王工 联系人:徐嘉文
电 话:0575-****** 电 话:******
******财政局
联系人:沈焱东;联系电话:0575-******
******有限公司
******有限公司
日期:2025年05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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