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信息
采购人: ******建设局
项目名称:寿县新城区配套设施监测预警项目-寿县城市生命线安全工程(一期)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说明:
标的名称:寿县新城区配套设施监测预警项目-寿县城市生命线安全工程(一期)
数量:1
单位:项
预算金额:****** 元
货物或服务的说明:在淮南市城市生命线安全工程(一期、二期)项目和古城区老旧小区配套设施监测预警项目-寿县城市生命线安全工程(一期)的基础上进行扩展和延伸,依托市级城市生命线安全监管平台,构建覆盖燃气(含燃气用户终端)、供水、排水安全领域的监测感知体系。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根据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推广城市生命线安全工程“合肥模式”的意见》(皖办发(2021)22号)第三条“实******大学合肥公共安全研究院提供技术支撑,统一建设标准和规范。目前全国只有合肥清华研究院掌握该项目技术,所以该项目应由合肥清华研究院成果转化企业承担。根据************集团按照70%和30******有限公司和各市所属政府国资平台原则上按照“70%和30%”比******************有限公司承建寿县新城区配套设施监测预警项目-寿县城市生命线安全工程(一期)。
******办公室《关于加快推进全市县域城市生命线安全工程建设工作的通知》等文件明确提出:2023年12月,县域完成城市生命线安全工程一期建设任务。项目建设时间紧、任务重只有充分利用清华合肥院成果转化企******有限公司承建寿县新城区配套设施监测预警项目-寿县城市生命线安全工程(一期)。本项满足《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规定“紧急情况”的相关要求。
本项目属于公共安全范畴,按照“合肥模式”的建设和运营水平,统一建设标准和规范,需要借助“合肥模式”建设单位独创性的技术作为支撑。同时,省级监管平台、淮南市平台和古城区老旧小区配套设施监测预警项目-寿县城市生命线安全工程(一期)都由合肥泽众及其子公司开发建设,县级工程是省级监管平台及淮南市城市生命线工程的延伸,由其建设一方面可复用淮南市市级平台能力,以避免重复建设,节省资金;另一方面可保障与省、市两级平台互联互通、数据实时共享,技术标准与接口上高度一致。为了保******有限公司承担。
综上,本项目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第一款“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规定,符合单一来源方式采购条件,建议寿县新城区配套******有限公司承担本项目。
二、拟定供应商信息
名称:******有限公司
地址:安徽省淮南市山南新区和悦街与瓦埠湖路交叉口西北100米淮南大数据展示中心
三、公示期限
2025年09月18日 至 2025年09月25日
四、其他补充事宜
无
五、联系方式
1. 采购人
联系人:陈青山
联系地址:寿县国投大厦3楼
联系电话:******
2. 财政部门
联系人:寿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股
联系地址:寿县国投大厦15楼
联系电话:0554-******
3. 采购代理机构(如有)
联系人:宋崇崇
联系地址:安徽省淮南市寿县寿春镇宾阳大道宾阳大厦A座24楼010
联系电话:******
六、附件
专业人员论证意见(格式见附件)
注意:任何供应商、单位或者个人对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公示有异议的,可以在公示期内将书面意见反馈给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并同时抄送相关财政部门。
附件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