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限公司采购自营和机构业务两项非公众客户相关系统硬件基础资源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
******有限公司的委托,对******有限公司采购自营和机构业务两项非公众客户相关系统硬件基础资源项目(招标编号:GN2025-08-4834)进行公开招标。本项目于2025年8月19日9时30分在优质采云采购平台公开开标,经评标委员会评审,现将中标候选人公示如下:
一、评标(审)结果
标包一
本标包招标失败,招标失败原因:截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不足规定数量,本项目标包一招标失败。
标包二
第一中标候选人
******有限公司
标包三
第一中标候选人
******有限公司
标包四
第一中标候选人
投标人名称:******有限公司
标包五
******委员会评审,有效投标人不足规定数量,本项目标包五招标失败。
标包六
第一中标候选人
******有限公司
公示期:自2025年8月20日至2025年8月25日
公示媒体: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安徽省招标投标信息网(******)、优质采云采购平台(******)、优质采招标采购平台(******)
******有限公司提出。
二、书面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一)异议人名称、地址和有效联系方式;
(二)被异议人名称;
(三)异议事项的基本事实;
(四)相关请求及主张;
(五)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书面异议材料必须符合上述要求,且由其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并附法定代表人及其委托联系人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否则不予接收。
三、异议材料有下列情形的亦不予接收:
(一)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二)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无充分有效证据的;
(三)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异议人不得以异议为名进行虚假、恶意异议,干扰招标投标活动的正常进行。
对于提供虚假材料,以异议为名谋取中标或恶意异议扰乱招标工作秩序的,将报请行政监管部门处理。
如公示期内无有效异议,本评审结果即为确定中标人的依据。
特此公示。
******有限公司
地 址:合肥市梅山路18号国元大厦
******有限公司
地址:合肥市包河区紫云路888号
异议接收联系电话:0551-******
2025年8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