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环誉能(衢州)新田铺50MW农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EPC总承包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中环誉能(衢州)新田铺50MW农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EPC总承包******有限公司,建设资金:自有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工程总承包(EPC)进行公开招标。
2、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本项目位于衢州市衢江区,该项目交流侧装机容量为50MW,直流侧装机容量为65MWp。
2.2招标范围:
以工程总承包(EPC)方式对中环誉能(衢州)新田铺50MW农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EPC总承包进行招标。
中环誉能(衢州)新田铺50MW农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EPC总承包包含光伏发电场、110kV 升压站、35kV 集电线路等工程,包括但不限于勘察、设计、采购、施工、调试、服务(含前期专题、竣工及专项验收工作、各类协调工作等)等。本 EPC总承包工程具体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勘察:招标人提供的项目可研阶段光伏场区、升压站初勘与测绘成果报告仅供参考,投标人自行完成岩土勘察与地形图测绘工作。
(2)设计:包含光伏场区、升压站的所有施工图纸设计、竣工图编制等全过程的所有设计及服务工作。
(3)采购:包含本EPC总承包工程的所有设备采购。
(4)施工:包含光伏场区、110KV 升压站、35kV集电线路的所有施工内容及配套设施 ,施工检测部分包含升压站、光伏区试桩、工程桩检测、地基检测、施工期的地基沉降观测等。施工主要包括但不限于:场地平整,施工用电和用水等临建设施,光伏组件、支架、逆变器、************消防、安全设施等相关专题及行政批复文件要求而实施的其它未一一列出的工程项目。
(5)调试、试验:包含为实现项目并网发电所需的设备单体调试(含甲供)、试验(含特殊试验、一次调频试验、电网要求并网试验等)及检查测试(含组件安装前性能测试和验收检测、箱变检测等)、系统调试、整套试运;以招标人名义办理并网手续、调度及供电手续并承担相关费用,完成相关涉网试验(包括但不限于机电暂态仿真建模及有效性验证、电 磁暂态仿真建模及有效性验证、机电暂态仿真建模及有效性验证(SVG)、电磁暂态仿真建模及有效性验证(SVG))、电能质量、有功无功功率控制、故障穿越(单机)、故障穿越(整场)、电网适应性(单机)、电网适应性(整场)、一次调频与惯量响应、AGC、AVC 、SVG 并网性能、电能质量测试、关口表检定、保护定值计算,并网安全性评价等)。 上述相关涉网试验以投标时电网要求为准,并承担相关费用。要求试运行 6 个月内完成所有涉网试验并提交最终试验报告,必须通过电网审核。
升压站重点防火部位及光伏区配置火灾视频监控报警系统,需要配置带火灾识别及报警功能的摄像头,后台监控报警系统,监控视频画面及报警功能接入集控(考虑设备便于接入已有视频监控系统及后续程序升级,优先选用海康威视摄像头),配置数量按照摄像头识别 精度及半径结合现场实际确定,需要覆盖升压站继保室、通信室、控制室、油品库等重点防 火部位及光伏区域。
(6)服务(含前期专题、竣工及专项验收工作、各类协调工作等):
手续方面招标人只负责:(a)取得项目备案、环评、安全预评价、职业卫生、水保、
压覆矿、地灾评估、接入系统设计的审批意见;(b)不涉及文物和军事设施的支持性文件、 签订融资协议或意向书、项目用地选址意见书、建设项目用地预审意见、使用林(草)地审核同意书、光伏场区土地(水域)租赁协议;(c)土地(水域)勘测定界报告及土地手续办理;
投标人负责施工许可证办理及其它相关所有手续办理的工作,安全管理备案和质量监督手续办理,并包含建设期工程保险(除建筑工程一切险、安装工程一切险、第三者责任险)手续办理。
投标人负责的验收包含环水保施工过程监测、安全设施设计专篇(满足地方行政主管部门******消防、劳动安全和职业卫生、防雷检测、安全监督(如有)等法律法规规定的各项专项验收、档案竣工移交、验收和竣工验收;负责配合发包人完成水保、环保、质量监督(含工程质量安全咨询服务)专项验收的迎检接待、会务等(此类费用投标人承担)。
投标人负责协助发包人办理工程可研设计所涉及范围内的升压站、光伏区、场内道路土 地征占用、林地征占用、青苗补偿、房屋拆迁、矿产压覆等协调, 投标人负责集电线路塔基、集电线路电缆等土地征占用、林地征占用、青苗补偿、房屋拆迁、矿产压覆等协调,其中集电线路塔基、集电线路电缆等土地征占用、林地征占用、青苗补偿、房屋拆迁、矿产压覆等 补偿费用投标人承担;升压站、光伏区、林地征占用、青苗补偿、房屋拆迁、矿产压覆等补偿费用由发包人另行承担。投标人须严格按照招标人提交的《项目使用林地可行性报告》及《项目勘测定界报告》等成果性文件安排工程用地,超出范围用地由投标人负责处理并承担费用。项目施工过程中发生除招标人已按照可研设计办理的林土地用地范围外临时占地(包括集电线路、塔基施工道路、复耕、甲供设备进场发生临时土地占用等)有关林地、土地征占用、迁移由投标人负责处理、并承担费用。
投标人负责光伏组件现场抽检、并网、试运、移交、质保、培训、后评估、审计配合工作以及其它相关联的各项工作。
工作分界点:
(a)与送出线路工程分界点:本侧升压站出线门型构架。
(b)以升压站、光伏场区、道路、集电线路征租地界限为界面,升压站征地红线、 光伏场区、道路、集电线路征租地界限以内的所有施工工程。
本工程作为 EPC 总承包工程,投标总价是投标人全面实质响应招标文件规定的项目的 所有责任和风险(含工程实施过程中的疫情防控措施)的固定总价。
虽在以上范围内没有载明,但实际证明是确保项目建设及运行所必须的,则需纳入设计、采购、安装及提供服务范围。
2.3建设总工期:总工期为150日历天,从开始工作通知书发出之日起算。
2.4 是否属于政府采购工程 □是 ?否
2.5 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 □是
?否 (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原因及适用条款)
3、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投标人
3.1投标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同时具有以下资质的独立法人或联合体:
(1)具备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工程设计电力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电力行业(新能源发电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2)具备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对应资质应在“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上资质动态核查结果处于“合格”状态)。
3.2本次招标(?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2.1项目负责人由牵头单位人员委派;
?3.2.2联合体数量不超过3 个;
3.2.3联合体的各专业资质等级,根据联合体协议书约定的专业分工认定,相同专业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承担相应专业工作的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不同专业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联合体协议分工所承担的专业工作对应各自的专业资质认定;
?3.2.4其他:联合体牵头人为承担施工任务的企业,联合体成员总数(含牵头人)不超过3家。组成联合体的各方不得单独或再与其他单位组成其他联合体参与本项目的投标;联合体成员应具备满足联合体协议书约定的成员分工所需的资格条件和能力;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投标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联合体协议书须为联合体双方成员签字及盖章,授权委托书和其余相关内容仅联合体牵头单位签字及盖章即可。
?3.3具备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联合体投标的,承担施工工作的联合体成员均应提供);
□3.4自/ 年/ 月/ 日以来承接过/完成过 (与发包工程相类似的设计、施工或者工程总承包业绩均可作为资格条件业绩) 业绩;
?3.5企业主要负责人(法定代表人、企业经理、企业分管安全生产的副经理 、企业技术负责人)具有对应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联合体投标的,承担施工工作的联合体成员均应提供);
□3.6面向中小企业招标的,投标人(或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须为中小企业,并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二)拟派项目负责人、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建造师):
3.7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注册在投标人单位的?机电工程专业一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 执业资格;□ (专业名称)高级专业技术职称, ?投标人拟派的项目负责人为机电工程专业一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可以兼任本项目施工负责人,且必须为投标人本单位人员,其余人员不得兼任,?同时具有对应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联合体投标的,承担施工工作联合体成员拟派项目负责人的须提供);
3.8拟派设计负责人具有注册电气工程师资格。联合体投标的,设计负责人须由承担设计工作的联合体成员委派;
?3.9拟派施工负责人(建造师)具有机电工程专业一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同时具有对应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联合体投标的,施工负责人须由承担施工工作的联合体成员委派);
3.10如拟派项目负责人或施工负责人在投标截止日存在在其他任何在建合同工程(在建合同工程的开始时间为合同工程中标通知书发出日期,或者不通过招标方式的则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开始时间,结束时间为该合同工程验收合格或合同解除日期)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施工负责人(含工程总承包项目中担任施工负责人)的,不得以拟派项目负责人或施工负责人的身份参加本次投标。
□3.11/。
(三)其他:
?3.12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具有对应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配备人数3个。联合体投标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须由承担施工工作的联合体成员委派;
3.13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施工负责人、设计负责人未被列入建筑市场失信黑名单(以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黑名单记录、失信联合惩戒记录和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严重失信名单的信息为准);
3.14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施工负责人、设计负责人自2022年6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无行贿犯罪记录;
3.15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施工负责人、设计负责人自2022年6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16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未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17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未被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名单(有效期内)并共享至信用信息共享平台;
3.18省外企业应按规定办理“省外建设工程企业进浙备案 ”手续;
?3.19 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施工负责人、设计负责人未被“信用中国”(******)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
?3.20招标人对项目管理机构人员的数量及资格要求:
组别 | 序号 | 名称 | 提供证书人数不少于(人) | 资格或职称 |
总承包管理组人员 | 1 | 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 | 1 | 机电工程专业壹级注册建造师,拟派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注册在施工企业的,则还须具有有效期内的“三类人员”B类证书。 |
设计组人员 | 1 | 设计负责人 | 1 | 注册电气工程师执业资格 |
2 | 设计人员 | 1 | 注册电气工程师或相应专业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 |
施工组人员 | 1 | 施工负责人 | 1 | 机电工程专业壹级注册建造师,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 |
2 | 施工技术负责人 | 1 | 相关专业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 |
3 | 采购负责人 | 1 | 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 |
4 | 施工员 | 2 | 相关岗位证书 | |
5 | 安全负责人 | 1 | 注册安全工程师或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证) | |
6 | 安全员 | ≧2 | 注册安全工程师或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证) | |
7 | 质量员 | ≧2 | 相关岗位证书 | |
8 | 资料员 | 1 | 相关岗位证书 | |
9 | 造价咨询人员 | 1 | 二级造价工程师及以上资格证书 | |
10 | 材料员 | 1 | 相关职业资格证书 | |
1、如采用联合体投标的,设计组人员的养老保险必须在承担设计工作的联合体成员单位交纳,施工组人员的养老保险必须在承担施工工作的联合体成员单位交纳。 2、上述人员中,拟派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注册在施工企业的,可以和施工负责人互相兼任。除前述情况外均不得互相兼任。 |
4、招投标方式
4.1公开招标。
5、招标文件获取
5.1时间:2025年6月13日起至2025年6月18日(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9:30-11:30;下午:13:30-17:00
5.2地点:杭州市拱墅区莫干山路929号中交财富大厦2号楼B座1204室
5.3售价(元):每本500(售后不退)。
5.4获取招标文件方式:现场或者邮箱报名。
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时应提交的资料:
a)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均需加盖公章)
b)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c)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注:邮箱报名需将报名资料(加盖公章)扫描件或PDF版发送至采购代理机构,报名信息登记表见附件。报名联系人:方工,******,邮箱:******。
6、投标保证金
6.1本项目交纳投标保证金50 万元整。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 为2025年7月4日 9时 30分00秒。
7.2 投标文件递交方式:现场纸质递交。
7.3投标文件递交地点:杭州市拱墅区莫干山路929号中交财富大厦2号楼B座1204室。
8、是否采用评定分离
8.1□采用评定分离,?不采用评定分离。
9发布公告的媒介
浙江政府采购网。
10、联系方式
招标人:******有限公司
******街道新田铺田园康养综合体展示中心二楼205室
联系人:姚鹏菲
联系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有限公司
地址: 杭州市拱墅区莫干山路929号中交财富大厦2号楼B座1204室
联系人: 方女士
联系电话:******
2025年6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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