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限公司大石站综合交通枢纽一体化工程【质量检测项目】比选公告
******有限公司拟对 大石站综合交通枢纽一体化工程【质量检测项目】进行公开比选,具体事宜公布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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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李工 联系电话: ******
二、项目名称: 大石站综合交通枢纽一体化工程【质量检测项目】
三、建设地点: 广州市番禺区
四、资金来源: 政府资本金注入及其它
五、工程概况/项目内容: 本项目规划总用地范围为 4.63公顷,扣除地铁已征用地范围后用地面积 4.58公顷,建设内容主要包括公交站 、社会停车场、出租车停靠点、管理用房及配套设施 ,风雨连廊 、绿化景观及集散广场。
六、承包方式:单价包干
七、工作内容/主要工程量:
1、见证取样检测(包括但不限于:①水泥物理力学性能检验;②钢筋(含焊接与机械连接)力学性能检验;③砂、石常规性能检验;④混凝土、砂浆强度检验;⑤简易土工试验;⑥混凝土掺加剂检验);
2、专项检测(包括但不限于:①地基基础工程检测:天然土地基,天然岩石地基,桩的承载力检测,;②主体结构工程现场检测:混凝土、砂浆、砌体强度现场检测,钢筋分布和保护层厚度检测,楼梯、梯板厚度,后置埋件、预埋件的力学性能检测;③建筑幕墙工程检测:建筑幕墙的气密性、水密性、风压变形性能检测,硅酮结构胶相容性检测;⑤道路工程检测:土方路基压实度,回弹弯沉值,基层、底基层压实度,基层、底基层无侧限抗压强度,水泥混凝土面层);
3、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检测(包括但不限于:①室内空气中甲醛、氨、苯、TVOC、氡五种污染物的浓度;②土壤氡浓度含量);
4、建筑节能工程检测;
5、工程附属的弱电系统及综合布线系统的质量检测;
6、其他满足本项目验收所需的需业主委托的各类检测项目等(工程量详见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
八、本项目所设置比选控制价: 608941.50 元
九、比选申请人资格条件:
(一)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相应资质,具备相应业绩,并在人员、试验检测仪器设备方面具有相应的检测能力。
1、投标人须具备交通或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证书,且资质证书在有效期以内;资质范围须覆盖对应标段检测内容所涉及的检测项目 (具体检测项目详见工程量清单)。
2、投标人自 2021年 12 月 1 日至今完成过单项合同金额 40 万及以上质量合格的包含本项目一项或多项检测内容的类似工程检测业绩。类似工程是指 类似工程指综合交通枢纽施工项目(包含国铁、城际、地铁、长途、公交、出租、社会车辆等一种及以上公共交通设施的枢纽工程) 。
业绩证明须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免招标证明、合同关键页、检测报告或其他相关完工证明材料等资料。如果上述资料未能清晰反映实施单位、时间、合同金额、项目类型等有关特征及必要信息的,还需提供由建设单位出具的加盖建设单位公章的证明材料复印件(或扫描件)。
业绩金额以中标通知书为准,中标通知书上没有金额或免招标的,以技术服务合同(不含补充合同)为准。完成时间以相关完工证明材料文件为准。
以上所述材料均须加盖投标人公章。
3******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法人营业执照或各级政府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机关颁发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按国家法律经营。
4、投标人须具有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CMA计量认证合格证书(CMA认证范围涵盖本次招标内容),且在证书有效期内。
(二)本次招标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三)投标人自招标公告发布年度起2022年的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止未因以往检测工作中存在伪造检测数据、出具虚假检测报告的行为被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行政处罚或通报。
(四)其他要求:
①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意思表达清楚,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投标人代表被授权有效。
②在本公告发布时,投标人未在以往工程中因违约被业主书面拒绝投标和被拒绝参与业主管辖的新项目的名单(在拒绝投标的期限内),详见附件二。
③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各成员方未被列入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
④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项目(标段)投标,也不得与其他单位组成联合体分别参加同一项目(标段)投标(联合体内各成员之间不受本条限制)
十、比选公告时间:
比选公告开始日期(含本日):2025年3月5日。
比选公告截止日期(含本日):2025年3月11日17时00分。
十一、比选报名方式:
报名时间:自公告开始之日起至截止之日止,每天(节假日除外)9:00-17:00接受现场报名。
******有限公司******管理中心(广州市海珠区新港东路1238号万胜广场A塔 14 楼)
比选申请人报名时需提交以下资料:(正本1份,副本1份,若正本与副本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
(1)比选报名表(法定代表人签名或签章,并加盖单位公章);
(2)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证明书原件(如果不是法定代表人亲自签署比选申请文件,则须提交法定代表人的授权书)及身份证明;
(3)单位营业执照(加盖单位公章)。
十二、比选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3月14日9时30分。
十三、比选申请文件递交地点:
广州市海珠区新港东路1238号万胜广场A塔6楼620会议室。
比选申请人递交文件时需额外提交以下资料(无需封装):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证明书原件(如果不是法定代表人亲自签署比选申请文件,则须提交法定代表人的授权书)及身份证明。
十四、潜在比选申请人或利害关系人对本比选函及比选文件内容有异议的,向业主书面提出。
异议受理部门:******管理中心
电话:******
地址:广州市海珠区新港东路1238号万胜广场A塔6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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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3月5日